山东省临邑县“金秋棉业”违规使用含有重金属离子的“废酸”,长期将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泥”大量异地非法转移随意填埋,严重污染了地下水及周围环境,时刻威胁着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当地村民对此怨声载道民愤极大!接到知情人反映,本网前往山东省临邑县,对该公司进行了长时间的蹲守与跟踪发现,该企业每天晚上将废污泥用13米半挂车偷运到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魏家集村耕地进行填埋处理。现场大片的黑褐色废污泥遍地都是,大约占地几十亩。通过走访附近多位村民,有的村民表示对污泥的事不清楚,而有的村民则表示“污泥是从临邑县拉过来的,味道挺难闻的”。
2018年1月2日,针对此问题本网和消费时报记者来到商河县环境保护局,该局法制科刘科长接待了本报社记者。刘科长对魏家集村占用耕地几十亩用来倾倒、填埋含有废酸的废污泥一事表示,这就是一家“散乱污作坊,没有一点手续”。随后刘科长与记者一同前往污泥现场,并通知乡镇政府赶往现场,此时,一辆铲车正在将污泥推到坑中,随风吹过来一股股酸臭味,铲车司机见到环保局与镇政府人员便离开了现场。镇政府负责人当即联系了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让公安机关想办法找到污泥倾倒者。环保局刘科长当场表示,污泥是否涉嫌“危废”是否污染了地下水、土壤及周围环境,要进一步调查化验。我希望记者大力报道,我们也会寻根溯源向污泥企业索赔。当晚,记者接到一位自称叫“李永强”的电话,电话中对记者称自己手里有金秋棉业提供的污泥化验单,污泥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表明自己不存在任何相关手续,连营业执照都没有,自己从去年就一直从金秋棉业拉运污泥,附近的“陵县”也在拉运金秋棉业的污泥,下午有人通知他配合对环境造成污染调查,自己也跟金秋棉业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金秋棉业负责人说:我跟你签有污泥运送合同,对环境造成污染是你的事,跟我们企业没关系!3日上午记者在污泥现场,见到了李永强提供的污泥化验单,在金秋棉业提供的污泥化验单上显示:总铅:4.26,总铬194,总砷3.44,总铜54,总锌91,这些化验的都是重金属离子含量(附表)。李永强一再表明了自己不知道污泥涉嫌“危废”请求记者多加照顾,正在此时记者接到知情人的电话:金秋棉业正在路上往企业内部输送液碱时发生泄漏。
记者赶到金秋棉业厂区时,发现几名工人正在路上清理液体,旁边停着一辆运送危险品的车辆,记者随即对路面上的液体进了测试,结果显示为强碱。危险品车辆在企业外部道路上输送液碱,可见该企业管理混乱,随时会发生污染和安全事故,这是不是满足环评要求及相关的规定?记者随即赶往临邑县环境保护局,令人没想到的是记者在环保局门口吃了闭门羹,临邑县环保局的门卫请示了办公室后和记者说“有什么事下次再来吧,局里的人都去迎接检查去了,没人接见你们!” 在记者强烈要求下来到该局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又称:没有县宣传部的通知我们概不接待!经过临邑县委宣传部的协调,下午在环保局有关负责的带领下,来到了“临邑县金秋棉业”了解情况。环保局称工作忙不方便陪同,由该企业的刘总(音)、武总(音)接见记者。在临近该企业的时候就能够闻到一股刺鼻、呛人的臭味,离厂区越近气味越大。“金秋棉业”负责人刘总表示“按规定应该是用盐酸,但我们用的是废酸,是别的公司可以提供的下脚料,别的公司可以提供废酸不但不要钱还给我们钱,一吨废酸给我们250元到300元不等”,记者问道:“废酸是由哪个公司可以提供的?使用废酸不是违规吗?”刘总(音)表示“废酸具体是由哪个公司可以提供的我不能说,至于违不违规其实全国各地都一样,这是行内的潜规则”。
随后记者问刘总(音)“金秋棉业与济南的李永强有无签订拉运废污泥的正式协议?李永强有没有正规的资质,或者说有没有能力、条件、设备来处理这些废污泥?”刘总只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公司名为“济南桑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为李永强,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龙桑寺镇工业园”;记者问刘总“依照我们的实际跟踪、了解,为何废污泥倾倒地与营业执照副本上显示的地址不符?这些废污泥是固废还是危废?”刘总表示“是固废还是危废我说不好,至于废污泥倾倒地址不符我也不太清楚!”。 金秋棉业为达到非法转移污泥的目的,堂而皇之的与没有相关资质的公司签订所谓的协议,没经过任何考察和审核,以做肥料为名,实为达到非法异地转移污泥的目的,李永强提供的金秋棉业给的化验单上已经明确显示污泥中含有多种重金属离子,已经涉嫌污泥是危险废物的事实,据金秋棉业的内部人士说,污泥根本不可能做肥料,为什么每次都是晚上偷运污泥呢?厂子负责人明知道非法异地转移污泥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污泥当中含有大量重金属离子和酸碱中和后的盐,只能焚烧,一定不可以做肥料,由于污泥中的可燃物很少,没有锅炉愿意烧,所以没办法,只能趁晚上偷运出去。金秋棉业异地非法大量转移固体污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的有关条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厂区又看到在该厂的一角放着一个白色塑料大桶(该厂职工称该桶是用来装废酸的),白色塑料大桶上清楚的标明“车间用酸桶,外人勿动,发现一次500元,举报者奖励300元(照片为证)”(后附现场拍摄照片)。经权威部门对酸性水样的测试,其酸性水样中含有的成份有:总铅3.207mg/L、总铜6.649mg/L、总镍11.011mg/L、总锌74.422mg/L、总汞37.4ug/L,酸性水样显示为含上述重金属离子的废盐酸,这就跟废污泥中的含重金属离子的成分相符了。我国对于废酸的处理有严格的要求,金秋棉业为了一己之私,为了牟取暴利,视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为儿戏!在污水处理当中,大量非法使用含有重金属离子的危险废物-废酸,污水处理工艺当中又无法分解这些重金属离子,导致污泥当中含有了这些重金属离子,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该负刑事责任。这就说明,金秋棉业非法排放的含有重金属离子的污泥为危险废物,而且已远超于三吨,是违法犯罪行为,该企业和非法倾倒者均构成了犯罪。金秋棉业近十年来持续污染,几十万吨危废污泥肆意倾倒。临邑县环保局对金秋棉业的污染置若罔闻,临邑县环保局存在严重的不作为,还是和违法企业沆瀣一气,面对附近东十二里村村民多年多次不间断举报,环保局不管不问,就算因为环保管理不力,临邑县环保局长被免职,仍然没改变环保局的工作作风。本报有几个疑问:1废酸从何而来,是否环保部门监管了;2十多年来,金秋棉业肆意倾倒污泥,而且是跨区域的夜间偷运,污泥运到哪儿去了,有关部门过问了没有,是不是合乎法律。本报将就该企业的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泥的情况,进一步持续跟踪关注!